来源:深圳市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时间:2025-06-13
根据《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鲲鹏青年项目入库方式包括直接入库、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入库通知,组织线上受理和审核,由项目团队或承担单位提交入库材料。
(一)直接入库。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市级创新创业赛事奖项项目或获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区级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项目;
2.近三年获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奖项项目;
3.近三年获纳入白名单的省(含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主承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三等奖(或同等级)及以上奖项项目。
入库申报项目应当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入库申报阶段需提供申报项目成员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的材料。
(二)推荐入库。由深圳各市直部门、各区政府、中直省直驻深单位、市属国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链主”企业、创投机构(白名单)、行业协会等单位,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省、市科技奖主要完成人,科技领域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等个人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创新创业类项目入库。
(三)邀请入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定向邀请白名单内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项目入库。
政策链接:https://stic.sz.gov.cn/xxgk/zcfg/szkjcxzcfg/content/post_12134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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